我只想记住你——Buddy Holly
Bill Haley,Elvis Presley,Chuck Berry,Buddy Holly……
你可能真的会觉得很奇怪,似乎有个陌生人站在这列摇滚鼻祖的面前。
Bill Haley,摇滚之父。
Elvis Presley,猫王,不用语言,你能明白这两个字的含义。
Chuck Berry,摇滚乐吉他风格的样板。
Buddy Holly????????????

这就是为什么每次我在听Buddy的时候心脏会隐隐作痛的原因,他只活了23岁。
21岁第一次登上排行榜,That’ll Be The Day。
23岁死于飞机事故。
他的生平,不想写很多,GOOGLE,会有的,只是搜索的人不多而已。
我也不想伪装很专业的告诉你,他把乡村和ROCK结合他也很有blues风之类的套话。
我只想轻轻的的告诉你,我很喜欢他,他的声音,他的眼镜。
Everyday这首歌,是我第一次听到关于Buddy的声音。
那种感觉,不像听ROCK那种一见钟情,而是慢慢的,慢慢的,被捕获。
不知不觉沦陷了,在这样暖暖的秋天里面。
忘记在哪个群里面聊天说过的话,说听Buddy不只在听音乐,在听他呢喃着平静的恋爱故事。
他的呢喃中,没有低迷没有疯狂没有悲伤。
只是,我们走在秋天的下午里面,轻声呼唤——Honey。
你明白么,就像That’ll Be The Day的唱片封面上,四个肤色健康的年轻人穿西装白衬衣打红领带,在阳光下展露笑颜,一口洁净白牙。
那么干净,那么像一阵微风一样,只是,它带走了一片云彩。
在死金差不多快横行的年代,是不是有点无法想象,鼓点,吉他和西服。
温暖,Peppy Sue的感觉,泯一口红茶,看着黑白老电影。
其实我们都喜欢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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